公务员开除公职的情形 全球关注

2023-03-08 09:07:50 [来源:法务网]
一、

公务员开除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开除公职的情形如下: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资料图】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

公务员休息休假规定

《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病假做明确的规定,一般的病假,以医院的证明为准。但是对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以及对公务员的辞退有明确规定。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5.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找法网提醒您,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6.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三、

公务员法工伤规定

公务员法工伤规定是适用于《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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