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不是。 配偶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是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受道德规范所遣责,但不具有强制力。 夫妻间的身体权不同于财产权,夫妻之间对对方的身体并不享有占有、支配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体现的是夫妻间的义务,而非权利。因此不能以侵权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