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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601101.SH)昨日晚间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7亿元,同比增长1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4亿元,同比下降3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05亿元,同比下降17.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07亿元,同比减少1.68%。
昊华能源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0元(含税),共计489,599,294.84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昊华能源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2次。
西部能源红庆梁煤矿于2022年5月16日收到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达环罚〔2022〕46号)。2022年1月21日21时21分至2022年1月22日20时53分期间烟气在线设备二氧化硫数据超标,处罚104,100元。现已完成整改,数据传输正常。
昊华精煤高家梁煤矿于2022年9月5日接到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2〕第84号)。2022年8月2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高家梁煤矿85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未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处罚1,011,649.68元。现已完成整改,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煤矿85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22〕44号)。
另外,昊华能源还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及整改。2022年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关于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关于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昊华能源因2015年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多支付9.05亿元,收购标的资源配置量披露不准确等行为,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分别予以监管警示及通报批评。
昨日晚间,昊华能源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3亿元,同比增长28.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亿元,同比增长36.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9亿元,同比增长35.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1亿元,同比增长56.03%。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