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村民委员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开具的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明;
2.周围生活的熟人提供的证人证言;
(相关资料图)
3.其他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事实婚姻的相关条款: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法律规定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三、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