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25
【资料图】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41,809,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 44,508,575.82 元,分配方案实施后的未
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
派按固定总额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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